客戶拖欠貨款打官司需要什么證據?
時間:2019-5-13 來源:本站 作者:admin
客戶拖欠貨款一直不還怎么辦?當局面已經到了無法協商解決的時候,就要考慮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,具體是仲裁還是訴訟,需要依據雙方之前的約定,不過無論是哪種方式,除了及時追債外,能否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貨款,關鍵在于證據。
有一句話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,只有證據充分,法院才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,這就要求我們在交易過程中,注意保存有關交易往來的材料。

2、此外,要及時和對方簽訂確認交易金額的對賬單、付款計劃書等憑證;以及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會談記錄、聊天記錄、來往函件、往來電子郵件等,打電話催款時的錄音,都應當注意保存。
3、如果有多次的交易,先前交易的證據材料可以證明交易慣例,在當前欠款的證據不是很充足的情況下,過往的交易慣例可以用來輔證當前的交易習慣;
4、為了不影響證據材料的證明力,供貨方應掌握證據材料的原件,并確保證據材料中對方簽章的真實性,和簽名的真實性。為方便在訴訟中,要求對方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承擔連帶責任,可以要求其在列有連帶擔保責任條款的送貨單、收貨單、對賬單上簽字。
5、此外,追索貨款應當注意時效問題,在拖欠貨款后,從債務到期起算,債權人應當在三年內主張債權,所以被拖欠貨款后應當保管好向對方主張債權的證據,防止在向法院起訴時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情況發生。為了在向法院財產保全時,能提供財產線索,平時也要注意存留交易對方的銀行帳戶、車輛、關聯公司、等財產線索。
商場如戰場,居安思危,在交易開始時就應當注意有關證據的留存,在風險出現時應當及時補救。中小型民營企業交易過程中,為方便交易,大都比較隨意,一般到發生欠款需要打官司時,才發現居然什么證據都沒有。只能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出。其實只要在交易過程中稍加注意,即可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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